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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经政企一体向市场主体转型,至今基本已完成全面市场化运营,在自贡高新区由省级
升到国家级高新区的开发建设中作出了突出贡献
四川自贡汇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卫康院项目工程宿舍区
6#、7#、8#、9#、10#、11#、12#楼及2号食堂楼施工劳务
招标公告(二次招标)
招标编号:HD20170828-1号
1、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
1.1、工程名称:卫康院宿舍区6#、7#、8#、9#、10#、11#、12#楼及2号食堂楼施工项目。
1.2、建设地点: 沿滩区仙市镇洞山村
1.3、建设规模:建筑面积61476.64 平方米
1.4、招标范围:地基及基础和主体(±0.000以上施工图包括的全部内容)施工劳务。不包括纳米楼地面、电梯工程、消防工程等施工劳务。
1.5、承包方式:承包方负责保质保量地完成中标范围的施工劳务,包括人工、部分辅助材料、周转材料、大中小型机械和工护具等。
1.6、质量标准:合格(按照国家项目有关规定)。
1.7、工期要求: 180天。
2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2.1、具备施工劳务企业资质(承包范围应包括本项目各工种)
2.2、2011年至今已完成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;并具有与相应资质、相应施工能力匹配的人员、设备、资金。
3、招标文件获取方式
3.1、请于2017年 8 月28 日至2017年 8 月30日(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)每日上午08:30至12:00时,下午14:30至17:30时(北京时间,下同),在自贡市高新区板仓孵化大楼301室,持单位介绍信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、资质证书副本、安全生产许可证、税务登记证、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(工程合同及验收证明等)、法人身份证、法人委托书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)、项目经理资格证(注册建造师)原件及复印件(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)购买招标文件。
3.2、招标文件每套收件¥:500.00元(伍佰元整),售后不退。
3.3、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服务。
4、投标保证金
4.1、有意投标者请将投标保证金¥80万元(大写:人民币捌拾万元整)于2017年 8 月30 日前通过转账或者汇款方式交到我公司财务部,凭银行回单至我司财务部领取收据。
4.2、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:
开户行:自贡银行汇兴支行
账户名:四川自贡汇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
账 号:0000 0168 7090 4012
请在备注栏注明投标工程名称
5、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:
投标方于2017年8月30 日前将企业营业执照、资质证书、安全生产许可证、税务登记证、法人身份证、法人委托书、联系人身份证等复印件(加盖企业鲜章)及保证金收据交到板仓孵化大楼301室公司企业发展部张斌处,经我司考察、评审合格后方能参加此次投标。
6、投标文件的递交
6.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 月31 日 15时,地点为南湖逸都B区售楼部会议室。
6.2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7、联系方式
招标人:四川自贡汇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
地址:自贡市高新区板仓孵化大楼301室
联系人:张斌
电话:13550753249
传真:0813-8105909
四川自贡汇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
2017年 8 月 28 日